事情的經過非常簡單,H君在職之時算較為獨來獨往,但待沒多久就人間蒸發直接離職去了。前後不過兩三個月,因此跟大家也沒什麼來往。但有時後世界就是這麼小,最近H君剛好拿著偷來的作品前去面試J君朋友的公司,雖然沒被當下拆穿,但也在事後戳破。
我不知道大家對於剽竊的觀感為何,本人倒是十分深惡痛絕。剽竊是創意的謀殺,更是否定自身的創意最好手段。
妙的是,在注重創意、著重想法的設計圈裡,公然的剽竊他人作品前去應徵,我是不是可以說,此君完全沒有設計專業能力(否則何必剽竊),或是羞於拿自身作品見人?更諷刺的是,一個號稱留學歸國的人,剽竊一個從未出國深造J君的作品...
外國的月亮,真的比較圓?
也許是,也也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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