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設計師,「教學內容提供者」與「多媒體製作人員」之間的橋樑,
如何轉化、如何協調、如何堅持是這些不同方向的力量相互交融的協調結果。
教學設計師不是萬能,必須先經過轉化吸收教材知識以後
才知道該從什麼地方下手,才能做出最具教學效果的教材
先來概略講解一下整個數位課程的製作流程吧!
一般以台灣的現況來說,現階段做e-Learning的公司
都是由「內容提供者」來提供教學內容
然後在經由教學設計師的轉化
最後再提供給多媒體製作人員製作多媒體教材
那,誰是「內容提供者」?
有可能是某個領域的專精者、權威、教授之流的人物
或是從事該課程已久的教師(如公司內部的教育訓練講師)
大抵來說,因為熟悉教學內容
所以可以清楚掌握整個教學內容的正確性
然後再讓教學設計師理解這些教學內容之後
透過本身專業來進行教學設計,設計出整個數位課程
畢竟內容提供者可能不瞭解製作數位課程的細節
而多媒體製作人員也不清楚如何透過教學理論將這些龐雜的內容轉化
轉化成可以容易讓學習者坐在電腦前,透過螢幕進行學習
有點像是橋樑,連結極端的兩邊
教學設計師本身必須衡量兩邊輕重,不時做出抉擇
教學內容提供者,有時可能會堅持教學內容的完整,不願切割
或是不負責任,敷衍了事。
多媒體製作人員,會衡量課程的量,掌握課程的製作時間
有時當然會希望內容越少越好,落得輕鬆。
但是教學設計師,當然有本身該有的堅持。
不論如何妥協,一切都必須以「如何給學習者最佳的學習效果」為最高宗旨
更進一步說,當面對一堆旁亂無章的教學內容時
教學設計師更必須掌握住什麼是教學目標
才不會讓整堂課程因一開始的方向錯誤,變成一場悲劇
要從事教學設計師的人,就必須瞭解
到底什麼是學習者學完這一整堂課,應該學習到的教學成效?
列出教學目標後,才能清楚掌握該走的方向
(之前不才小弟已經有稍稍談過,可以參考小弟「談教學目標」)
掌握住教學目標,再來思考如何強化學習效果
之前有幸看到霹靂編劇三弦的座談會文字記實
中間有觀眾提問,布袋戲編劇該如何編出動輒3.40幾個小時的戲劇?
我覺得他回答的非常棒
編劇通常在構思整檔戲時,第一集跟最後一集就都已經想好了。
換句話說,剩下的就是如何建骨生肉
這部戲裡,想演什麼?想發生什麼?想凸顯什麼?
設計教學腳本也是如此
掌握住教學目標之後,你才能確切強化你要的學習效果
可以想見,這中間的拿捏、雙方認知的差距,在所難免
更甚者,就會有衝突的產生。
衝突往往是雙方理念的不合,互相不能認同,不能說服對方
因為身為內容提供者,甚至是教授,當然會覺得這些內容是我嘔心瀝血的結果
怎容得下你這乳臭小子輕易變更,隨便更改?
更何況是,這部分有我的意涵在裡面,你不能同意那是你太膚淺
但身為教學設計師,有時為了教學整體的設計,必須對教學內容作更動
有時可能是無法確切掌握教學內容的重點而誤以為不重要
有時也可能是因為教學設計的堅持,必須刪掉旁枝末節。
兩邊無法配合,就只好看誰能說服對方
這樣的過程,個人認為是雙方認知激盪最燦爛的火花
當然前提是不能流為爭執與批判
最不能接受的,是任何一方以本身的專業去進行言語批評
甚至是「你不是...,你不懂我的意思。」
記得以前不知從哪看過這樣一段話
任何人,永遠只能設身處地去為別人著想
再如何細心為別人著想的人,也不可能變成那個人
可是一句「你不是我,你不懂我的意思」
輕易抹殺別人努力
原因竟然只是因為一句「你不是我」
有何意義?
教學是教與學的過程,是知識傳遞的演繹
教學設計師,挺好玩的工作
我還在摸索,永遠都有新體驗,新的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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