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9日

抄襲、剽竊、模仿

忙歸忙,該黑特的事情還是可以黑特。離職近一年的同事H君,竟然公然剽竊現在仍然是我同是的J君設計作品。是的,就是剽竊,就是某前綜藝天團所說的「抄襲沒什麼,敢不敢而已」那一回事。

事情的經過非常簡單,H君在職之時算較為獨來獨往,但待沒多久就人間蒸發直接離職去了。前後不過兩三個月,因此跟大家也沒什麼來往。但有時後世界就是這麼小,最近H君剛好拿著偷來的作品前去面試J君朋友的公司,雖然沒被當下拆穿,但也在事後戳破。

我不知道大家對於剽竊的觀感為何,本人倒是十分深惡痛絕。剽竊是創意的謀殺,更是否定自身的創意最好手段。


妙的是,在注重創意、著重想法的設計圈裡,公然的剽竊他人作品前去應徵,我是不是可以說,此君完全沒有設計專業能力(否則何必剽竊),或是羞於拿自身作品見人?更諷刺的是,一個號稱留學歸國的人,剽竊一個從未出國深造J君的作品...


外國的月亮,真的比較圓?
也許是,也也許不是。

J君在自己的BLog上也有揭露此一情事,文罵得含蓄,圖倒是很直接的表達出他的想法。不愧是搞設計的,跟我們這種只能敲敲鍵盤的人,斤兩果然有很大的差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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