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

2008今年第1po,還有101

凌晨四點,跨完年、洗完澡、眼皮沈重的坐在這邊打blog。

101是不是最後一次放煙火我不知道,但是我想,看一次需要死半條命的情況下,即使還有下次我也會百般斟酌、萬般考慮。雖說打死我都不相信今年會是101最後一次放煙火(我記得其實去年101也有放話說是也是最後一次),但究竟是媒體誤導我,還是自己誤導自己,還是101官方鬼擋牆,真的,已經不是那麼重要了。

衝著台灣難得可以說嘴的知名特色,不去膜拜一下總是那麼點對不起台灣人這個身份(這年頭,講台灣可以多算點錢)我知道人擠人,我知道公車塞、捷運爆,兩條腿會走到斷,掙扎許久還是硬著頭皮跟著人群擠過去。


因為時間不能完全配合,走到基隆路其實已經23點多了,不是人就是車,就好像大家約好一起下班那樣。走走停停,時速2、30緩緩前進,轉啊繞啊,挑到一個可能會是比較滿意的地點。不能太近,不能太遠,不能有死角,不能發生撿石頭的慘劇(一直要求最好,反而會錯過許多原本就是很好的機會)。身上背著NB,拿著相機,大包小包快速停車、尋找好景點。

運氣不錯,原本擔心會因為人潮過多擠不進來,沒想到竟然還游刃有餘。但我錯了,果真是請神容易送神難,進得容易,出得困難,煙火結束變成我的惡夢

東區我不熟,知道的地方早已都人山人海,隨便一個轉角、一個階梯,哪裡視野不錯便哪裡都是人。基本上也不用什麼挑,反正人多的地方其實角度就不會差到哪去,差在於夠不夠高、看不看得到罷了。

時間一倒,哇~~五彩繽紛的煙火齊放,很壯觀,手上的相機不爭氣的告訴我他看不到,我也只好不勉強他,乾脆專心欣賞號稱長達三分鐘的煙火秀。剎那間,煙霧散去,大家抬著頭期盼繼續綻放的煙火,結果...一秒、兩秒、三秒,不騙你,大家就這樣沈默看著101。

呃...好吧,可能他結束的時候有高潮了,是我不懂得欣賞吧。

牽車準備回家,沒想到竟活生生堵在信義路往基隆路的路口上,警察交管只准車、不准機車(我不是在罵人喔)通行,還真是機車咧,我三顧茅廬怎麼繞、怎麼轉,最後就是一定會回到這裡,結果每次只能淚眼汪汪、橫眉怒眼一而再、再而三的通過這個路口。是的,這就是跨年,我應該知道怎麼可能這麼順利平安回到家。

繞了一個多小時,我投降了,最後一次又是經過這個路口,警察終於已經放行,看著手錶,足足騎了一個多小時,兩隻腳不停的駐地、縮腿、駐地、又是縮腿,口罩裡滿滿都是廢氣。我好像戰敗的俗仔一樣,倉皇狼狽的逃離現場。經過101,早已大喊拜託你饒了我吧。

回家的路,雙向通車的道路好像只有一邊通行一樣,蠻強烈的對比。直到現在,家門口偶爾還是聽得到呼嘯而過的大學生、青少年,那用不完的精力。

跨年,很新鮮,很好玩,但後遺症是我會有好一陣子不想看到101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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